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靖,将坐落高新区深峪路19栋(所在层10层),产籍号:42-87-13-3102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现申请作废。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8日至7月17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