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杨,产籍号:42-108-16-2072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王杨因保管不善,将42-108-16-207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5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0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