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强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吕强于2020年6月22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动迁还建(登记类型)登记,因(当时购房时提供的未婚户口本,现申请办理产权时提供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前后信息不一致。申请人提供了:(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2)东民初字第1832号、户口本、身份证)。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