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芳(3-16-93-30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1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桂芳因保管不善,将(3-16-93-30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7月10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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