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全胜申请办理(产籍号42-131-18-1031)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15

 

 

 

关于施全胜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施全胜于2020年6月15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31-18-1031,坐落于:铁东区汇园大道334栋3层5号,因收款收据NO.0048464中人民币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依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书及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实际购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叁仟元整(小写213000元)。申请人提供了: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收款收据NO.0048464、明达桃源居二期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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