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宁静申请继承赵文华名下与刘东东按份共有的其中属于赵文华70%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38-20-1041)、坐落:铁东区园林路181栋4层74号、建筑面积:75.6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文华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文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9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