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如婉玉1-26-144-10817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04

 

 

申请人沈如婉玉于2011年4月25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因其当时提供的离婚证以于2011年4月11日失效(在担保公司办理时(2010年)未失效。本次申请人提供了:(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还款证明)。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6月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单独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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