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董强因申请继承其父母董明生与周素英共同所有的不动产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5-21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董强因申请继承其父母董明生与周素英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北胜利路184-2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13-177-1012),建筑面积为:36.350平方米。被继承人董明生与周素英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董明生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周素英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董明生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8月21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412-2692013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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