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凯文房屋所有权证(产籍号:2-52-203-5051)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5-1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凯文因保管不善,将(2-52-203-50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5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凯文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0年5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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