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钢因申请继承其父母李国山与李桂芹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李国山的遗产份额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5-19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钢因申请继承其母李国山与李桂芹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李国山的遗产份额,坐落于:铁东区烈士山街2-20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40-154-2042,建筑面积为: 165.250平方米。被继承人李国山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李国山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李桂芹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8月1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412-2692013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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