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屈鹏飞申请继承屈明忱与高淑珍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57-101-205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5-15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屈鹏飞申请继承其父亲屈明忱名下与其母亲高淑珍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57-101-2051、坐落:立山区武邑街20、建筑面积:56.3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屈明忱与高淑珍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屈明忱与高淑珍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8月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3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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