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正利申请继承赵鹏声与张凤芝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45-91-107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4-29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赵正利申请继承其父亲赵鹏声名下与其母亲张凤芝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45-91-1073、坐落:立山区孟家沟66-21、建筑面积:52.3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鹏声与张凤芝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鹏声与张凤芝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7月2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3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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