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作废
依据生效的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所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辽0303民初1974号。现公告将房屋所有权人为:王君 、产籍号为:44-56-11-2174、房屋坐落为:千山区四达路3栋17层256号、权证编号为:y70272的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