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秀荣申请继承徐德冶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30-126-101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4-14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魏秀荣申请继承其配偶徐德冶名下与其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徐德冶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3-30-126-1011、坐落:立山区太平街11-1、建筑面积:72.9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徐德冶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徐德冶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徐德冶与魏秀荣的独生子是徐飞。全体继承人声明徐飞于2014年9月22日死亡,徐飞生前未婚、无子女且无领养子女。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7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3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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