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继安申请继承其配偶王俊明生前所属份额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4-13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孙继安向我中心提交了:动迁还建安置单、调换协议书、拆迁扩大面积通知书等材料,申请继承其配偶王俊明生前所属份额的坐落于铁东区新兴街4-9号,产籍号为1-6-61-1024,建筑面积为38.28平方米的房屋及债权人民币壹万捌仟零肆拾肆(该债权系上述房屋拆迁所产生,回迁后的房屋坐落于铁东区团结街3号、产籍号为 1-63-100-3053、建筑面积为60.02平方米)。

被继承人王俊明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孙继安丧偶至今未再婚。王俊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    2692023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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