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孙继安向我中心提交了:动迁还建安置单、调换协议书、拆迁扩大面积通知书等材料,申请继承其配偶王俊明生前所属份额的坐落于铁东区新兴街4-9号,产籍号为1-6-61-1024,建筑面积为38.28平方米的房屋及债权人民币壹万捌仟零肆拾肆(该债权系上述房屋拆迁所产生,回迁后的房屋坐落于铁东区团结街3号、产籍号为 1-63-100-3053、建筑面积为60.02平方米)。
被继承人王俊明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孙继安丧偶至今未再婚。王俊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 2692023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