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林秀峰,将坐落铁东区民生东路38甲栋3层9号,产籍号:1-36-101-1033的购房发票遗失,现申请作废。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4
月7日至4月27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