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3-24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邢辉因申请继承其与配偶张波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张波的遗产份额,坐落于:立山区东建国路67栋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17-163-4071),建筑面积为:80.46平方米。被继承人张波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邢辉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6月24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    2692023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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