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尚田华继承其父亲尚士凯与母亲田喜文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尚士凯的遗产份额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3-18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尚田华继承其父亲尚士凯与母亲田喜文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尚士凯的遗产份额,坐落于:千山区东矿街149-33,(产籍号为:43-14-176-3022,建筑面积为:53.290平方米。

被继承人尚士凯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尚士凯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田喜文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6月18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412-2692013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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