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素香申请继承刘树仁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77-9-203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3-17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姜素香申请继承其名下与其配偶刘树仁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77-9-2031、坐落:铁东区明山街296361、建筑面积:104.3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树仁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树仁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6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3

2020-03-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