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长顺申请继承徐凤琴名下的不动产(1-4-155-2024)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1-21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高长顺申请继承其母亲徐凤琴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4-155-2024、坐落:铁东区东健身街4-28、建筑面积:53.0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徐凤琴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徐凤琴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4月21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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