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禄因申请继承其与配偶徐庆松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徐庆松的遗产份额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1-20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刘禄因申请继承其与配偶徐庆松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徐庆松的遗产份额,坐落于:铁东区十二道街8栋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37-148-5031),建筑面积为:60.49平方米。被继承人徐庆松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徐庆松的母亲后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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