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福庆因申请继承其母亲林淑丽单独所有的不动产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1-15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韩福庆因申请继承其母亲林淑丽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湖南汪营路(所在层为4层),(产籍号为:1-78-35-3041),建筑面积为:114.74平方米。被继承人林淑丽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林淑丽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4月1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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