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亚珍因继承其与配偶田庆伟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田庆伟的遗产份额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1-10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苑亚珍因继承其与配偶田庆伟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田庆伟的遗产份额,坐落于:立山区北中华路50-1,产籍号为;3-15-110-1011,建筑面积为:48.8平方米。

被继承人田庆伟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田庆伟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苑亚珍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4月1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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