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赵晓光申请继承其独生子于增源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71-42-1042)、坐落:铁东区园林路12-66号、建筑面积:36.8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于增源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于增源的父亲于基泉先于其死亡,于增源的母亲赵晓光健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