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芬因继承其与配偶孙凯吉共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孙凯吉的遗产份额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1-07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李素芬因继承其与配偶孙凯吉共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孙凯吉的遗产份额,坐落于:立山区劳动路15-94,产籍号为3-19-291-3032,建筑面积为36.46平方米。被继承人孙凯吉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孙凯吉的父亲先于其死亡。李素芬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4月8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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