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志刚申请继承汪淑华遗产的不动产(1-68-156-2074)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2-31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邢志刚申请继承其母亲汪淑华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68-156-2074、坐落:铁东区康宁街25甲栋747、建筑面积:79.8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汪淑华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汪淑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03月31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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