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罗桂艳申请继承其配偶胡永凯名下与邵静共有的其中属于胡永凯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3-41-239-2012、坐落:立山区千山路45号、建筑面积:62.5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胡永凯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胡永凯的父亲胡启石先于其死亡,胡永凯的母亲周桂荣健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03月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