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凤因继承其与配偶吕志国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吕志国的遗产份额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2-24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李会凤因继承其与配偶吕志国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吕志国的遗产份额,坐落于:铁东区大德翠韵华庭26-1-15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43-102-1111,建筑面积为:123.75平方米。

被继承人吕志国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吕志国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李会凤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24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