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福钢申请继承史素芬遗产的不动产(2-54-98-1163)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2-06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潘福钢申请继承其母亲史素芬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2-54-98-1163、坐落:铁西区千山西路234栋(所在层为16层)、建筑面积:102.0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史素芬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史素芬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03月6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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