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李娟、童健房屋(1-34-47-2044)产权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1-25

关于办理李娟、童健房屋(1-34-47-2044)产权的征询异议公告

        拟申请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童健、李娟为原房主许春芬(1992年去世)的儿子和儿媳。由于拆迁时被动迁人许春芬与开发单位存在纠纷,所以没有交纳代建费,回迁时也没有履行正常的安置程序,导致拟办房产没有任何确权手续。拟办房产坐落于:铁东区一道街44栋4层40号、产籍号为:1-34-47-2044,该房产无备案(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5.15平方米与我中心房改售房面积审核表面积相符)。

     现依据《关于请市自然资源局协助办理诉求人李娟、童健房屋产权事宜的函》、鞍山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会议纪要》【2015】3号、鞍山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具说明同意将上述房产无偿给许春芬并放弃产权及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上访人李娟、童健办理房屋产权的情况说明》,我中心对上述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童健、李娟办理上述房产的所有权登记。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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