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白庆彪因继承其父母白锡仁与李素琴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千山区东矿路125号-37,(产籍号为:43-14-204-3011)建筑面积为:62.36平方米。被继承人白锡仁、李素琴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白锡仁、李素琴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李素琴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2月2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