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新声申请继承谷素香遗产的不动产(1-47-45-1023)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1-25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李新声申请继承其母亲谷素香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47-45-1023、坐落:铁东区绿化街49、建筑面积:53.3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谷素香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谷素香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02月2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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