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立娟因继承其与配偶李柏顺共同共有的不动产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1-13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谭立娟继承其与配偶李柏顺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孟家沟街85-70号,(产籍号为:3-17-91-4061)建筑面积为:61.54平方米。被继承人李柏顺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李柏顺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谭立娟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2月2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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