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崔喜春,将坐落:立山区孟南街栋35栋6层28号,产籍号:3-46-72-206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崔喜春的继承人崔博涵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28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