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路、费荘继承费达人与杨仪贞遗产的不动产(3-55-104-1022)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1-05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费路、费荘申请继承其父亲费达人名下与其母亲杨仪贞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55-104-1022、坐落:立山区朝阳四街6-35、建筑面积:56.0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费达人与杨仪贞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费达人与杨仪贞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02月0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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