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许平春,将坐落:立山区鞍千路251栋1层78号,产籍号:3-41-259-401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21日)。
声明人(申请人):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