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芹因继承其与配偶李国臣共同共有的不动产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0-30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赵秀芹继承其与配偶李国臣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西区公益街5-5号,(产籍号为:),2-43-55-1021建筑面积为:61.03平方米。被继承人李国臣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李国臣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赵秀芹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1月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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