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春明继承田波名下遗产的不动产(1-45-71-1032)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0-29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田春明申请继承其父亲田波名下与其母亲姜桂芬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田波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45-71-1032、坐落:铁东区湖南街绿化字311-8、建筑面积:54.5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田波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田波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田波的配偶姜桂芬健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01月2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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