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洪臣继承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0-14

 申请人贾洪臣申请继承其父母贾振位和陈秀芳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园林路203乙-26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38-40-3032),建筑面积为:104.86平方米。被继承人贾振位和陈秀芳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贾振位和陈秀芳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陈秀芳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1月14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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