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君继承张娴名下不动产(1-2-161-1032)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9-30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单君申请继承张娴名下与单君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张娴遗产的不动产(产籍号:1-2-161-1032、坐落:铁东区团结街25-8、建筑面积:61.7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娴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娴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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