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9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登记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铁东区明山街2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2-269205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谢房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大孤山街道谢房身村 |
210311005008JB00070W00000000 |
39810平方米 |
公共设施用地 |
|
公告单位: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