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宏伟继承赵振海与刘桂珍名下共同共有的不动产(2-47-139-5023)的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9-19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赵宏伟申请继承赵振海与刘桂珍名下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2-47-139-5023、坐落:铁西区共和街30-78、建筑面积:51.2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赵振海与刘桂珍生前无遗嘱。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振海与刘桂珍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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