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闻俊雨名下房产(产籍号1-42-190-1043)办理更正登记的征询异议公告1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9-17

征询异议公告

        现有申请人闻俊雨与其配偶宋丽杰到我中心办理登记信息更正登记业务,产籍号为:1-42-190-1043。一同到场还有第二任房主李朝晖、第一任房主董凤至、卢育渤,到场人员声明2004年9月27日董凤至与李朝晖办理的赠与登记中,由鞍山市铁东区公证处出具的(2004)鞍东证房字第4538号《公证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李朝晖与董凤至无任何亲属关系;2004年11月10日闻俊雨与李朝晖办理的赠与登记中由鞍山市铁东区公证处出具的(2004)鞍东证房字第4805号《公证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闻俊雨与李朝晖无任何亲属关系。现申请人提供了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及其他婚姻关系证明、完税证明,到我中心申请更正登记。我中心现在中心网站对该更正登记申请进行征询异议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9.17至2019.10.11),待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后续登记。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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