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静国婚前不动产登记的公告(产籍号3-103-16-11)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9-11

现有客户杨静国来我中心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产籍号3-103-16-11,该商品房为杨静国于2012年2月10日够得,开发商于2014年7月2日开具全款商品房发票。杨静国于2009年1月15日离婚,于2014年7月2日再婚,于2019年2月28日离婚。现就杨静国婚前不动产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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