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预告权利人:郎曼,坐落于:立山区(高新区)千山中路545栋5层24号。产籍号:42-104-68-2052,房屋预告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0月8日)。
郎曼在我中心申请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为(2016)辽0304民初2175号离婚民事判决书系虚假手续,实际本人已于2017年2月14日登记结婚。现申请人郎曼声明现提供的婚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经婚姻双方当事人约定此房屋产权为郎曼单独所有,我中心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30日(2019年9月10-2019年10月29日)内提供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