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鹿刚申请继承其母卫群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名下房产坐落于:铁东区东风街43(产籍号为:1-25-62-1011),建筑面积为:151.17平方米),法定继承人鹿刚声明卫群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12月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