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谢洪洋,产籍号:2-37-367-2112 ,不慎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作废。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9月16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