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18年6月27日受理了房屋产籍号为2-41-120-6061的转移登记申请,申请人田士文提供户口本为未婚办理了单独所有的转移登记。其实本人的真实婚姻状况为离异.本人于2015年6月24日离婚,申请人田士文声明现提供的婚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中心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