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沈晓旭申请继承其母亲宋兰荣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64-149-1021、坐落:铁东区爱国街140号;建筑面积:63.2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宋兰荣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宋兰荣丧偶后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10月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