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李庆宝产籍号3-18-272-5031 的更正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7-18

权利人:李庆宝,产籍号3-18-272-5031  ,由于原权利人李维家房改前已经离婚,在办理房改时以夫妻名义参加房改(配偶:万荣来  )现退回原配偶万荣来工龄,并补交房改款,情况属实,无疑义。现我中心对于上述申请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公告,公告期30天,公开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